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某小学幼儿园多功能厅信息化建设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某小学幼儿园多功能厅信息化建设项目(重新比选)(项目编号:FJZT-2024-1133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本项目为 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某小学幼儿园多功能厅信息化建设项目(重新比选),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为1100261元。
1.2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的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及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等具体如下:
序号 | 分项内容 | 采购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设备部分 | 会议系统主机 | 1 | 台 |
2 | 服务部分 | 会议系统 | 1 | 套 |
3 | 智慧教育录播系统 | 1 | 项 | |
4 | 云资源管理平台 | 1 | 项 | |
5 | 多功能厅信息化改造集成服务 | 1 | 项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免费维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安装部署、系统联调,终验合格并交付使用。
1.5★交付地点:莆田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1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8849元人民币,服务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1091412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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