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职业教育中心2025年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商洛市镇安县前街新华书店三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XCG-2025-S011.3B1
项目名称:镇安县职业教育中心2025年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5,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多功能厅升级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515,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5,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舞台设备 | 多功能升级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5,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多功能厅升级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多功能厅升级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缴纳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商洛市镇安县前街新华书店三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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