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第三中学维修改造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第三中学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4〕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下达城乡义务教育专项中校舍安全资金保障,不足部分用教育专项校舍安全资金保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贺兰县第三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贺兰县第三中学校园内。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维修改造内容为改造建筑面积共计12571m²,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4416m²,综合楼建筑面积4616m²,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2664m²,门房建筑面积32m²,多功能厅建筑面积843m²,以上校舍的内墙维修,内外门窗更换、自然排烟及消防救援窗重新设计、内外墙及顶棚脱落及破损部分的维修;以及消防改造和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面积144m²。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①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部门统一查询)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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