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曲靖卷烟厂智能工厂建设(智能生产、数字能源)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53A00525001005
2.2项目名称:曲靖卷烟厂智能工厂建设(智能生产、数字能源)项目。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累计3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设施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软件设计开发调试、系统上线试运行等全部工作,系统上线试运行周期为三个月。
2.4招标范围:
2.4.1项目建设内容:
2.4.1.1技术工具升级:购置一套优质视觉算法软件和配套使用授权。
2.4.1.2基于二维码的创新应用:建设基于二维码的涉烟废弃物监管应用,建设烟叶平台二维码完整性校验模块。
2.4.1.3制丝车间一条产线智能优化升级:在制丝AB线实施基于视觉检测的制丝质量管控模块。在制丝A线实施基于数据协同的制丝关键主机设备健康状态监测模块。
2.4.1.4卷包车间一条中支产线智能优化升级:在5台卷包设备上实施卷包设备运行状态在线监测模块;在部分卷包设备上实施单机质量管控系统;进行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诊断与优化。
2.4.1.5数字能源建设:按三级计量的要求完善部分计量设备,对能源管理系统设备及数采站升级,对动力能源管理系统升级及功能拓展。
2.4.2完成以上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软件采购及开发、设备及材料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拆除及搬运(包括旧设备)、安装、调试、集成、交验、培训、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及验收相关要求。
2.6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
2.7项目实施地点:曲靖卷烟厂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2024年审计报告未出的则提供2021-2023年的)。【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为2024年及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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