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箭坪村箭峰点物业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公告 | |||||||||||||||||
项目编号: | ZS-ZB(2025)-008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箭坪村箭峰点物业服务项目 | |||||||||||||||
公告内容: | 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箭坪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现就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箭坪村箭峰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选取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ZS-ZB(2025)-008 2、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3、采购方式:公开选取 4、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采购单位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公开选取文件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公开选取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6时00分)前登录(海曙基层小型平台:http://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乡镇系统(村易通)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相关资料。未下载公开选取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乡镇系统(村易通)中的项目公告及公开选取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公开选取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公开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章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章水镇文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章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章水镇文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章水镇村镇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章水支行; 银行账号:81870101302014680; (2)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箭坪村箭峰点物业服务项目)。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原路退还。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箭坪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林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 电话:0574-8839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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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0-30 | 交易业务类型: | 其他类 | |||||||||||||||
信息来源平台: |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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