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雪及环卫设备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雪及环卫设备装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QY2024ZB001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80号
3.项目名称:清雪及环卫设备装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总预算金额:4959.3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评标和中标顺序按第一个标段至第四个标段进行,即投标人在前面标段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则在后续标段中不再具备参与评审资格,按无效标处理。
6.1采购标段名称:清雪及环卫设备装备采购一标段
采购内容:抛雪机、大型除雪车(滚刷)、小型乘坐式扫雪机、除雪作业车、载货汽车整车、勾臂式鼓风机、装载机、自卸车(详见招标交件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67.6万元
6.2采购标段名称:清雪及环卫设备装备采购二标段
采购内容:小型清雪机、自带动力滚刷、撒布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垃圾桶(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33.7万元
6.3采购标段名称:清雪及环卫设备装备采购三标段
采购内容:除雪滚刷(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38万元
6.4采购标段名称:清雪及环卫设备装备采购四标段
采购内容:干式扫路车、高温高压清洗养护车、汽车起重机、高压清洗吸污车(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20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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