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
转让标的 |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多媒体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绿化残值项目 |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 10日 |
项目编号 | HZCQ0224072 | 展示时间 |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 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 |
产权交易机构 | 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多媒体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绿化残值项目,该标的位于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包含多媒体设备(话筒、音响、空调等),房屋建筑物(多功能厅约855.53平方米、运动场跑道及篮球场塑胶面层(不含运动基层)约7123.69平方米等),绿化苗木(法桐、柿子树、白玉兰等)。参考《房地产估价报告》鲁中慧房估字(2024)第164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底价:49300.00元 | |||
交易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物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和兴菏公司不对标的表现的数量和质量做任何担保。 2、受让方成交后需另行交纳施工保证金3万到转让方指定账户,施工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结算施工保证金等费用。 3、施工开始时间由转让方另行通知,自转让方、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开始计算。施工时间15天内完工,特殊情况除外,延误时间从施工保证金中每天按1000元扣除。 4、施工标准和要求:拆除项目中,所有拆除项目范围之内的卫生,地平面之上部分由受让方打扫干净并运出,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5、根据环保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加强拆房扬尘治理,保障城市环境,受让方必须按照环保5个百分百的要求进行施工,拆除完毕后,受让方需自行购买防尘网,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防尘网的铺设,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建筑物拆除需湿法作业。对建筑物进行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受让方必须配合转让方做好防尘工作,如因受让方操作不规范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因环保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物拆除及运输过程中,如因受让方操作不当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由受让方负责。 7、所有的拆除项目,所有施工人员、设备及其他人员由于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受让方负责,施工过程中,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出入人员由于安全防护工作的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所有的施工过程及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等与转让方及兴菏公司无关。 8、拆除许可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转让方指挥,必须服从服务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严格按照要求和工期完成施工。 9、受让方不能将该项目的拆除权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方一经发现将扣除受让方施工保证金,并取消受让方资格。 10、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