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八所学校配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顺德区大良街道沿江北路120号德信楼6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SD24FG3026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八所学校配餐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年平均用餐人数(人) | 拟入围服务单位 |
1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小学配餐服务 | 1200 | 3家 |
2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小学配餐服务 | 564 | |
3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青云小学配餐服务 | 880 | |
4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小学配餐服务 | 800 | |
5 | 佛山市顺德区中心小学配餐服务 | 1300 | |
6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勒竹小学配餐服务 | 600 | |
7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小学配餐服务 | 550 | |
8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弼教小学配餐服务 | 810 |
服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标,按实际需求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约定之日起36个月(具体服务期以各学校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照《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照《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照《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照《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6.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主体业态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由营业执照二维码扫码产生的食品经营许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