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安市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吉林省大安市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内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28号
2.项目名称:吉林省大安市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197.3648万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吉林省大安市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项目地点:大安市丰收镇等。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文章推荐:
宜宾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2024年8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