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机关中心配电室设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委机关中心配电室设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4】5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拆除分配电室内老旧变压器4台高压配电柜13面、低压配电柜38面、交直流一体化屏2面,拆除老旧高、低压电缆及其相关附件。安装新变压器4台,其中2000kVA变压器2台,1250kVA变压器2台;安装新高压配电柜13面、低压配电柜38面、应急电源接入柜2面、有源滤波柜4面;安装新高压、低压电缆、母线及附件,对母线槽穿越楼板时的洞口进行扩大及加固;对不满足防火要求的门窗、楼梯进行更换;加装通风、机械补风管道,并对管道泄压口进行封堵、加固;重新布置照明动力系统、接地系统;加装空调、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后台监控系统;对二层电缆夹层内电缆设备进行整理:对上级电源接火位置电流互感器、计量表计进行更换等。2.1.2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6号2.1.3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服务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止。2.1.4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相关现行标准。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4-08-01至2024-08-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606室)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21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西配楼二楼多功能厅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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