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006 | 宗地总面积: | 26666.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和县工业集中区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6666.66 | ||||
投资强度: | 3000.07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07124BA0018 |
起始价: | 92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 到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 到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 2024年05月10日 在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3、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西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4、本次出让的西和县2024-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产值≥330万元;亩均税收≥8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5吨标准煤/万元;宗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7%。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5、本次出让西和县2024-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标准地,建设应按照《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执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规定时间与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6、项目开工前,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履约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指标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如期建成投产。项目竣工后,用地企业按规定委托联测联核,形成验收结果及相应的报告材料,报请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地验收标准进行协同联动、联合验收。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006号宗地)》载明的为准。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特此公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西和县滨河西路向阳酒店隔壁
联 系 人:杨股长
联系电话:0939-6621495
开户单位: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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