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西竖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临审批投审〔2022〕26号、临审批投审〔2023〕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城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临城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65亩,设置床位155张,总建筑面积6653㎡。 主要建设两栋高5层框架结构单面楼,包括老年人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设有卫生室、多功能厅、阅览室、棋牌室、公共活动室、公共聊天室、社会工作室等);室内室外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监控、设备购置、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等工程。 项目按照十四五社会发展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床均面积42.5平方米,设置床位155张。 (2)建设地点:临城县西竖镇西竖村(西竖中心养老院院内)。 (3)标段划分:1 个标段。 (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5)质量要求: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5其他要求: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ebjs.gov.cn 查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临城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 (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9 09:00 至 2023-09-0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临城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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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兴临大街西侧幸福路8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226号大厦B-17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琳 | 联系人: | 方奎 |
电话: | 0319-7192638 | 电话: | 1514438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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