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阳市宛城区青少年研学实践基地项目已由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豫新集财[2025]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青少年研学实践基地项目;
2.2项目编号:YXZB-2025-00814;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东谢营中心小学;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多功能厅建设工程项目;
二标段:教学楼改造、景观提升等工程;
2.5招标范围:一标段:多功能厅建设工程项目,包含多功能厅建设及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图纸及清单;二标段:教学楼改造、景观提升等工程,包含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餐厅及厕所改造,详见图纸及清单;
2.6工期要求:一标段:90天;二标段:90天;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建过一项80万元及以上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建过一项200万元及以上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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