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建盛-竞争性磋商-集美职校新校区大合班教室工程(多功能报告厅)工程(项目编号:SDJS2025-208)-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SDJS2025-208集美职校新校区大合班教室工程(多功能报告厅)工程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集美职校新校区大合班教室工程(多功能报告厅)工程,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集美职校新校区大合班教室工程(多功能报告厅)工程,采购预算:36.6720万元,项目内容:集美职校新校区大合班教室工程(多功能报告厅)工程,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响应截止时间当日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相关证书或承诺书等)。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以上2、3、4、5条款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磋商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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