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LNG加气站充装证取证要素服务,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的委托,现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LNG加气站充装证取证要素服务
2.2招标范围:
(1)为云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建成LNG加气站充装证取证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建设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立体系文件,安排人员培训考试和取证,协助招标人办理特种设备验收及充装许可等。
(2)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根据综合排名入围3家服务单位。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服务站点数,具体数量以实际委托数量为准。
2.3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1年。
2.4工期要求:单站40天内完成验收。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法定凭证。
3.2财务要求: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若本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须同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以来有LNG加气站充装证取证要素服务业绩(包括建设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或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对,查验平台显示结果不一致或查无此票,视为该发票为假票,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中标后不能满足招标人对于质量及进度的要求,招标人将不确保分配份额。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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