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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05-10

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埔发改投批〔2024〕56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307-440112-04-01-154009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28068836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354969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地址:广州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对育蕾幼儿园怡港总园、金港分园、金碧分园进行校园环境提升及校园设施完善

1)怡港总园:建筑外立面翻新4444平方米、室内装修改造5386平方米、走廊平台扩宽686平方米、多功能厅建设3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翻新改造4338平方米等。最大跨度7.325

2)金港分园:户外活动场地翻新改造1500平方米、新增送餐电梯1台、厨房改造115平方米等。最大跨度5.7

3)金碧分园:建筑外立面翻新1577平方米、新增送餐电梯1台、厨房改造100平方米以及阁楼改造等。最大跨度7

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室外及其他工程等。工程概算总投资核定为2553.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195.52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育蕾幼儿园怡港总园、金港分园、金碧分园进行校园环境提升及校园设施完善:

1)怡港总园:建筑外立面翻新4444平方米、室内装修改造5386平方米、走廊平台扩宽686平方米、多功能厅建设3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翻新改造4338平方米等。最大跨度7.325米。

2)金港分园:户外活动场地翻新改造1500平方米、新增送餐电梯1台、厨房改造115平方米等。最大跨度5.7米。

3)金碧分园:建筑外立面翻新1577平方米、新增送餐电梯1台、厨房改造100平方米以及阁楼改造等。最大跨度7米。

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室外及其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21832139.03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510000分至202552610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510000分;

截止时间:202552610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552610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7、投标担保: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按本公告附件二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中主办方提供。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网址: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836

联系人: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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