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ZH06-07-37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海区ZH06-07-37地块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辰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永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64131 万元,工程概算 6119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5042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37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8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2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61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展示厅、演艺厅、多功能厅等,建设地点:位于庄市街道,北临同心湖公园,东临思源路,西临归源路,南临宁波帮博物馆 。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与土建工期相衔接,配合招标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按期竣工,其中招标人工作面移交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精装修工程施工内容。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招标人创杯要求。安全要求: 合格,并配合招标人达到市标化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镇海区ZH06-07-37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 / 年 / 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 / 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 自 / 年 / 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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